鋼絲繩電動葫蘆
環鏈電動葫蘆
防爆電動葫蘆
關于生產銷售鋼絲繩電動葫蘆到底需不需要制造許可證這個問題,一直都存在著爭議,各個廠家和業內人士都持有不同的說法,這是因為人們把對“鋼絲繩電動葫蘆制造許可證”和“特種設備許可證”攪混的導致的。
首先先看質檢總局關于修訂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公告2014年第114號中寫道,對于起重機械,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的機電設備,額定起重量大于等于0.5噸的升降機,額定起重大于等于3噸的起重機,起升高度大于等于2米,層數大于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,例如鋼絲繩電動葫蘆但單梁起重機、鋼絲繩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、鋼絲繩電動葫蘆橋式起重機,都屬于特種設備的管理范圍。但文中并沒有提到單個的鋼絲繩電動葫蘆的定義,也就是說單個的鋼絲繩電動葫蘆是不需要進行特種設備制造許登記,也就沒有許可證了。
雖然不在屬于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范圍了。但鋼絲繩電動葫蘆的制造許可證還是需要的,包括生產資質,合格證,使用說明書,產品檢驗合格證明,保修卡,無論多少噸位,多高起吊高度的鋼絲繩電動葫蘆,都是需要以上文件的。